咁都要俾你兇?

#ParentLicenses2110

話說我幾年前喺某小商場內琴行做接待員,有一對姊妹分別約七歲同四歲嚟上二人琴班,每堂六十分鐘

嗰對姊妹十分活潑好動,上堂時會經常行出琴房,喺舖入面周圍亂搞,又會踩琴櫈等等,可以話一堂我都唔知有冇一半時間學緊嘢,即使個鋼琴老師出名好耐性都撳佢哋唔住

老師都建議過家長分開姊妹兩人上堂,主要因為佢哋一齊上堂都比較難集中到,而且年紀太細,六十分鐘課堂對佢哋嚟講太長,就著每人上三十分鐘單人班(學費加埋其實重平過二人班)。然而,家長拒絕老師建議,話唔想分開接送

此外,每次上完堂後,老師於交代佢哋學咗咩時,個阿媽都唔係好聽入耳咁,而下堂啲notes及功課亦係原封不動

講到呢到,其實都唔係話好關我事,係直至有一次放學時,時間過了五分鐘,個家長都未出現,就發生以下關我事嘅事情

當時我就打俾個家長通知佢小朋友已放學,而等候期間我需要搵嘢俾小朋友打發時間,因為我知佢哋太好動,絕對冇可能坐定定等

我陪佢哋玩咗十分鐘後,我再打俾個家長,是次開埋擴音俾小朋友問佢到未,家長話:「喺xx門口喇」(約相隔五至六個舖位)

話口未完,兩姊妹即刻衝咗出門向嗰邊跑,但因阿妹跑得慢啲,我捉得阿妹嚟但又捉唔住家姐,就只好拖住阿妹慢慢追上去

而到咗約兩個舖位左右位置,方見到媽媽已成功接家姐,同時阿妹亦甩我手跑過去。我遠處望實兩姊妹成功去到家長身邊,遂與家長互相揮手示意就返番舖頭

隔咗冇耐收到電話,兩姊妹嘅爸爸打嚟問我叫咩名,續叫我解釋點解小朋友自己走咗去,重話識得報社記者,如再發生就叫我等見報云云

作為小小嘅職員,我只有道歉冇辯解

家長遲到接放學,我已盡我責任看管小朋友,又陪佢哋玩,確保佢哋安全,我錯在冇預計到小朋友講完電話會咁興奮,但我都有確保家長安全接到小朋友先離開,究竟錯係咪真係只在我身?點解我咁都要俾你兇?

補充:琴行舖頭為商場內,非馬路邊,小朋友亦並非走出商場

讀者投稿@小小的職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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