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ParentLicenses1994
█ 投稿者轉載自某九龍東群組
【原文】
25Mar2022帶個女去將軍澳廣場范穎芝醫生度睇醫生,醫生開咗10日抗生素,但支抗生素個有效期寫 04/2022
我尋日先發現呢件事,好彩當時冇俾個女食過呢支抗生素
係我蠢,帶住個病咗兩歲嘅女心急攞完藥就即刻走,係我自己冇睇清楚
想喺呢度提醒街坊要睇清楚先好食呢間診所俾嘅藥
今日攞支藥去診所,姑娘話支藥有效期寫04/2022即係30/04/2022
跟住佢去同范醫生傾咗陣出嚟就轉述范醫生話 “而家攞出嚟食就梗係過咗期啦”
咁我都知而家過咗7個月攞出嚟係有機會過期,但其實唔係好似范醫生咁講 “梗係過期”,因為支藥有效期係兩年,如果佢唔係最後一個月先俾病人,其實真係有機會末過期嘅
而且我講緊嘅係25/3開始食10日就已經係4月
就算真係如個姑娘聲稱係 30/4先到期,咁佢地都係俾倉底貨d病人
姑娘開頭就話會問清楚藥廠同埋 sales 個有效期係幾時,睇吓會唔會有 email回覆
三個鐘後我番診所喺佢地面前影呢幾張相,佢就話已經打咗電話俾個 sales,等緊對方覆
再過多個幾鐘姑娘就打電話俾我話可以退款,咁我就有接受咗退款
都係嗰句啦,想喺呢度提醒街坊要睇清楚先好食呢間診所俾嘅藥
【原文完】
睇完醫生一年後才話啲藥過期,去找醫生晦氣?
文章來源:讀者投稿@F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