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視權

#ParentLicenses2280

女性朋友同佢老公離咗婚,法官判小朋友一人跟一個,逢星期五同六父母隔個禮拜都有一次兩個小朋友嘅探視權

上星期五八號風球當日,應該係仔仔去媽媽屋企,但爸爸朝早話,如果星期五3:30無改發更低信號嘅話就取消啦

都合理嘅,因為真係太危險,而且媽媽係要帶住女女過去接哥哥。喺度補充一下:小朋友分別係哥哥二年級及妹妹一年級

時間到咗3:30,媽媽話唔會改發更低信號,甚至有機會掛九號,既然爸爸同意,咁今日嘅探視就取消

點知爸爸叫哥哥打俾媽媽,問媽媽幾點去湊佢。媽媽接電話嗰下都嚇親:「又話取消嘅?」然後媽媽同小朋友講話係爸爸決定㗎,著小朋友問返爸爸

接著到4:46,爸爸WhatsApp媽媽。爸爸話咨詢咗律師意見,因為天雨及暴風下,基於保障小朋友安全問題,建議於安全地方等候家長接送

爸爸遂叫媽媽去小朋友屋企樓下接,然後講咗一大堆歪理話:「我無叫你唔接呀,你究竟幾點過嚟?」

媽媽最後都係無接,外面落大雨又大風,街外真係好危險,隨後18:20就掛咗九號風球,真係好彩無接

最後順帶一提,嗰位爸爸係消防員

讀者投稿@睇唔過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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